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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作者:    信息来源: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0-08-26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近日,抚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这3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宜黄县国有粮食购销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涂晓东违规公款购买土特产送礼等问题。20191月至6月,宜黄县国有粮食购销公司多次违规使用公款购买土特产用于送礼,金额共计18080元。涂晓东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05月,涂晓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资溪县城管局市场服务中心经理兼城建管理监察队副队长付清虎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712月,付清虎在资溪县某酒店接待私人朋友,违规公款支付用餐费用共计2435元;20181月,付清虎在资溪县某酒店公务接待中违规提供香烟2包共计90元。经查,付清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3月,付清虎被免去县城管局市场服务中心经理兼城建管理监察队副队长职务;受到政务记过处分,收缴其违规款项。

  南丰县公安局正科级干部李文富使用公务加油卡套取现金问题。20155月至20164月,李文富在任南丰县公安局副局长期间,通过将其持有的公务加油卡放在加油站,由加油站工作人员为其他车辆加油的方式套取现金共计6835.98元,用于其他公务开支以及个人开支。201912月,李文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抚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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